黄冈市直2013年一次性自主创业补贴资金申报通告
2013-12-08
根据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黄冈城区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黄财社[2012] 30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市直2013年一次性自主创业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须持有黄冈市人社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2013年内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且在黄冈城区从事个体或合伙经营并自主创业成功的市直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就业愿望和能力、诚实守信的下列人员:
1、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3、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转移贫困家庭成员;
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残疾人;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二、申报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合伙执照附合伙协议书);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者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创业培训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招用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招用人员的花名册和工资表;
6、市人社局、市财政局需要的其它资料。
三、申报程序
1、2013年市直符合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的对象,从现在起至11月底,带申报资料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就业局)创业扶持窗口提出申请。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市就业局发放《黄冈城区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资金申请表》。
2、申请对象取得申请表后,逐项如实填报并由所在社区审查后签署推荐意见,同时加盖公章。
3、申请对象将填好的申请表连同申报资料(一式五份),报市就业局初审,并建立申请人档案。
特此通告
黄冈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3-2025 湖北捷诚卓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鄂东人才网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通讯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东门路万景城1栋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13277414185











